政协甘肃省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政协甘肃省委员会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单设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第八届合并为民族宗教和三胞联络委员会;第九届与民族宗教和三胞联络委员会分设,组建了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办事机构。
工作职责:
(1)组织委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党对民族与宗教方面的有关论述和要求,宣传党的民族和宗教方针、政策,了解和分析研究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
(2)结合我省民族和宗教工作的实际,充分发挥政协委员联系广泛的优势,加强与宗教界人士的联系,开展经常性的走访、座谈和联谊活动,广交朋友。关注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鼓励委员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牵线搭桥。
(3)加强民族团结,引导宗教和谐,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促进各民族各宗教之间和宗教团体同有关部门之间以及宗教内部的团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4)与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联系,争取指导;与民族地区政协联系合作;密切同民主党派的关系;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联系与配合,互通信息,开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