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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委员提案建议——财政承担义务植树种苗费





  提案名:《关于将全民义务植树种苗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的建议》

 
  提案人:省政协委员丁学德、邓煜、马忠明、骆洪元、丁连生
  提案内容:全民义务植树作为我省国土绿化的重要战略措施,截至目前,我省已有3.8亿人次参加了义务植树,累计植树18.2亿株,折算造林面积达1200多万亩。但是,近年来义务植树出现了很大的滑坡,究其主要原因,是义务植树所需种苗费没有来源和着落,种苗费难落实问题成为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最大的制约因素。
  提案建议:在推动全民义务植树工作中,首先各级政府要依法尽到法定责任,省市县三级政府应当将义务植树种苗费列入财政预算,按照每年的义务植树任务,按0.3∶0.3∶0.3的比例安排义务植树种苗费,剩余的0.1由收缴的绿化费弥补。与此同时,所需种苗以县区为单位实行政府采购,各级财政安排的种苗费连同收缴的绿化费由义务植树主管部门按项目严格管理。
  本报记者崔雪茜首席记者朱婕实习生粟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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