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履职

提案工作/

当前位置:首页 > 委员履职 > 提案工作

关于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快我省循环经济发展的建议

      内  容:我省生态环境脆弱,自然条件恶劣,资源相对不足,经济增长方式尚未实现根本性转变。以矿产资源为依托,重工业占绝对比重的工业经济结构使我省走上了一条以资源消耗为代价的经济发展之路。由于长期对资源的大量消耗,我省已由原来的资源大省,演变成资源结构性短缺省份,导致了资源约束矛盾突出,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破坏加剧,资源相对短缺和资源利用率不高已成为制约我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本世纪头20年,我省将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如果继续沿用目前这种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资源将难以为继,环境也将不堪重负。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从根本上缓解资源瓶颈制约和环境压力,有利于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实选择。

      长期以来,我省在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在资源和产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等重点领域取得初步成效。在清洁生产方面,我省成立了清洁生产指导中心,制定了一系列清洁生产的规章制度,还开展了相关人员的技术、知识培训工作。但从运用循环经济理念在共生企业和产业间发展循环经济方面来看,我省推行循环经济只在个别企业内部和部分区域的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上取得成效,共生企业间或产业间的生态工业网络、整个社会的废物回收和再利用体系、乃至循环型社会的构建并未形成。我省发展循环经济仍存在着缺乏循环经济发展的系统规划,循环经济的理念意识淡薄,发展循环经济的立法工作滞后以及单株移植企业多、限制资源跨产业循环利用等问题,限制了循环经济在我省的发展。
为此,我们建议:

1、应确定我省发展循环经济的优先领域,并体现在“十一五”发展规划中。结合我省实际,首先应该在资源的开发、生产、废弃等社会生产的主要环节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其次在城市建设中,应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合理规划城市规模,在功能区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要考虑城市产业体系之间的衔接和环境容量的大小。再次在农业生产中,应加强生态农业建设,积极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和产品结构,发展绿色产业和无公害产品。要推广使用高效安全生物农药,从源头上消除餐桌污染。同时应大力发展沼气工程并使之成为农村能源的补充和替代。把上述优先领域进一步体现在我省的“十一五”发展规划中,使循环经济更加快速有序的发展。
    2、各级政府要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全面认识循环经济,做好循环经济的基础性研究工作。我省由资源富裕演变为资源短缺的现实告诉我们,可持续发展是我省经济发展的理性选择,而发展循环经济是可持续发展的具体体现。我省应加强循环经济的基础性理论研究,建立和完善循环经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把发展循环经济放在突出的位置。要明确提出发展循环经济的思路和办法,努力协调发展循环经济的多方利益关系,广泛开展循环经济的宣传教育,使我省循环经济的发展实现从单兵作战状态向纵深化的飞跃。各级政府也应当把循环经济的发展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

3、应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规划,分阶段逐步实施循环经济战略。基于目前我省发展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和实施办法的缺乏,有必要首先制定和实施企业层面的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并分阶段逐步实施。应结合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工业强省战略,把建设新工业化循环经济纳入未来我省经济长远规划之中,确立在企业内部实现“零排放”和资源深层循环利用率达到50%以上的目标。其次,应按循环经济的思路建设工业园区,组建共生企业,促使资源在工业园区内各企业之间的反复利用,进而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再次,应逐步完善建立社会层面的循环经济体系,如废物回收系统,废物拆解、利用系统以及无害化处理系统。

4、加大以循环经济为主要内容的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的力度。根据我省资源条件、区域和行业特点,合理调整我省的产业结构和布局,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区域发展、产业转型和老工业基地改造,优化资源配置。严格限制新上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鼓励发展资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的第三产业,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不断增强高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能力。

5、加快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我省应设立循环经济科技攻关专项,支持清洁生产技术、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的研发,并组织实施循环经济重大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突破循环经济发展的共性和关键技术瓶颈。加大利用国债资金或财政预算内资金支持重点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力度,特别是降低再利用成本技术。省政府还应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技术政策,推广先进成熟技术的应用。
6、要加快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综合性法规。目前我国政府明确表态,准备用六年时间来完成循环经济的立法工作,依法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鉴于发展循环经济在我省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我省循环经济发展的立法工作应尽快开展起来,建议组织专家学者致力于建立涵盖企业、区域、社会三个层面发展循环经济的地方性法规的研讨工作,尽早出台我省地方性循环经济发展法规条例。制定的法规条例应充分体现循环经济综合性、系统性的特点,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规划,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重组化”确立为发展循环经济立法的基本要求,明确政府主管部门和分管部门责职,明确生态环境和基本资源的产权关系及交易机制,明确涉及循环经济中各利益实体的权利与责任关系,利益分配的问题,效率与公平问题等,为实现从污染的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的根本性转变提供法律保障。

7、通过积极申报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基地,争取国家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支持。目前,国家将进一步深化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并加大推广的力度。我省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原材料尤其是有色金属产地,而且拥有一批以资源为依托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因此,我省应以此为契机,选择我省冶金、有色、煤炭、化工等重点行业,提出重点领域、工业园区、典型城市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重大技术领域和重大项目的发展规划,积极争取成为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省份,促进我省循环经济的快速发展。 

上篇:

下篇:

相关内容

    本网站访问总人数:

    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肃省委员会办公厅 技术支持:宏点网络

    最佳分辨率1920×1080 IE8以上版本浏览

    陇ICP备06000885号

    77-77
    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