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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分级 积极探索 谨慎“上路”

影视分级 积极探索 谨慎“上路”
2007-04-25
  
孟育建
 
 
  社会各界已就影视分级管理呼吁多年。然而,为何迟迟没有实行呢?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部分委员日前就此问题听取了广电总局、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情况通报。记者从中了解到实行影视分级目前最新进展情况。
  监管难,影视分级不会马上实行
  记者从汇报会上了解到,影视分级是国际通用做法,但在我国却是一个全新的复杂的课题。目前,影视分级难实行的最大症结之一就是分级容易,管理难。
  据广电总局电影局局长童刚介绍,我国电影已有102年的历史,但立法比较滞后。1996年国务院颁布了我国第一部电影行政法规《电影管理条例》,2002年又进行了修订。在现行的条例中,关于电影分级未作相应的规定。
  “就是说目前实行电影分级,已超越了现行电影法规的法定范畴。必须择时出台适合中国国情分级内容的相应法规,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实行真正意义上的电影分级。”童刚说。
  从2004年以来,电影出现空前繁荣局面,去年放映电影达到330部,市场回收金额超57亿元,放映的银幕数达到3000多块。中小城市、乡镇、农村都有大量的电影院和放映网点。然而,目前电影管理部门对发行放映的管理仅限于加入院线的2000多块银幕,其它的放映场所几乎不能涉及。
  “如果实现电影分级,对这些放映场所,很难监管到位。”童刚说。
  与电影分级比较起来,电视分级管理更具“复杂性”。
  广电总局电视剧司规划处处长宋鲁曼认为,电视剧分级管理在国际上比较复杂。针对公共电视频道,世界上许多国家对电视剧分级的时间段控制都是在黄金档不播不适宜未成年人观看的电视剧,带有凶杀、暴力内容的电视剧放在午夜播出。此外,大部分国家的分级和审查是替代关系,是用分级制度代替审查制度。影视剧分级制与影视剧其他行政管制措施是相辅相成的。鉴于我国的国情,我国影视分级制度显然不能完全照搬其他国家的分级制度。
  例如,电视现已成为百姓家庭文化娱乐的主体,“老少皆宜”是电视观众的共同诉求,播放分级的电视电影,电视台如何在宣传、公告及播放时段上做出应对?
  此外,公共互联网、通讯网络及其它传播载体,目前都已成为人们与社会沟通的主要载体。对这些载体如何分时分段播出、监管,同样也是难题。
  业内人士指出,鉴于目前我国的国情,考虑到法制建设、市场监管、社会基础等因素,我国马上实行影视分级,时机尚不成熟。
  制订中的《电影促进法》将把电影分级列入其中
  记者从此次汇报会议上获悉,目前,有关部门正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继续深入调研论证,重点进行对国外有关电影分级的研究,国内电影市场的分析,特别是会同文化、新闻出版、信息产业等部门,加强对电视市场、音像市场、网络传输等调研,探索影视分级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电影促进法》也在紧张有序的制订中,在条件成熟时,将把电影分级列入其中重点部分。鉴于我国影视不同的特点,由电影先行试点分级制度,是业内人士的普遍的看法。
  童刚说,对影视作品主要做好内容的审查。只要把好剧本的备案关,就可以堵住违禁作品的源头。对申请备案的剧本,凡发现国家明令禁止的或渲染血腥、暴力、淫秽内容的剧本坚决不予备案、立项,凡与故事没有直接关系的血腥、暴力、淫秽的情节必须严格删改。
  文化部音像制品内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罗洪涛则表示,在国产、进口影视片的审查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影视审查标准,特别是对血腥、暴力、淫秽内容必须严格限制,对那些渲染血腥、暴力、淫秽的影视作品坚决不予通过、不予引进。对与影视片内容没有直接关系的血腥、暴力、淫秽镜头必须删除。
  “辅导观看”类型将先行试点
  童刚透露,电影局在积极论证分级管理的同时,将试行“辅导观看”类型,保护未成年人。
  童刚介绍说,针对我国目前电影尚未分级的现状,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出发,并考虑到满足不同观众的需求。在严格电影审查标准,坚决杜绝渲染暴力影片的同时,对那些积极、思想健康,但由于与情节有直接关系的个别暴力场面和镜头的影片,将试行16岁以下观众需要有成年人“辅导观看”的管理规定,电影局根据电影审查委员会的意见,在发放该影片《电影公映许可证》上特别注明“16岁以下观众需有成年人‘辅导观看’”,在发行放映这类影片时必须事先通告观众,在电影海报等宣传品和电影票上,明确标明“16岁以下观众需有成年人‘辅导观看’”等内容,并建立放映场所巡查制度,必要时查验其身份证明,谢绝没有成年人陪同的16岁以下青少年观众购票入场。电视台播放时,应有明确的文字公告,且按电视播放的有关规定不得在黄金时段播映。
  制作电影光盘、录像等音像制品,在互联网上传播时,必须明确标志,且增加必要的限制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原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桂晓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国外的分级管理制度,应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对我有利。结合国情探索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影视管理体制。
  全国政协委员、原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官员、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副主任常城则告诉记者,影视分级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分级首先要出台一个标准,必须定性定量。同时要打击盗版,如果盗版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大量的盗版音像制品流入社会,即使电影分级管理也没有实际意义。
  委员专家建言,影视作品分级管理迫在眉睫
  记者从全国政协社法委举行的汇报会上提供的一份材料看到,许多委员、专家都表达了对尽快实行影视作品分级管理的迫切希望。
  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编剧王兴东认为,分级方案出发点是保护未成年人,这是产业化、市场化的需要,依法管理的需要,与国际接轨的需要,规范创作的需要。
  八届全国政协委员、电影表演艺术家于蓝说:“我作了多少年少儿电影工作,实在盼望能以电影分级的方法对未成年人给予切实的保护。再不分级,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推进很不利。对分级后的管理,不可能一步到位,但要积极探索,不能因噎废食。”
  九届全国政协委员、电影表演艺术家王晓棠表示,我国电影分级不仅要尽快做,而且要理直气壮地做,要制定适合国情的管理法则,要鼓励弘扬民族精神的主旋律影视作品,要明确家庭、学校、社会对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
  青少年研究专家孙云晓在看了《达·芬奇密码》这部电影之后,大声呼吁中国应尽早设立影视分级制度。在他看来,《达·芬奇密码》这部充满神秘色彩的电影更像恐怖片,缺少美感和艺术性,至少不适合小学生观看。儿童对这样的影片不仅看不懂,而且可能产生恐惧感,影响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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