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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政协委员 甘肃省话剧院院长 张明

甘肃省话剧院院长 张明

  张明,男,1958年5月27日出生,毕业于甘肃省联合大学戏剧创作干部专修科。1971年元月参加工作。曾在甘肃省武都地区文工团(现已改为陇南市“五一”秦剧团)从事表演工作,后于1980年调入甘肃省话剧团(2003年团已改院)当演员。1986年考入甘肃联合大学深造,1988年毕业回原单位从事编剧工作至今。现任甘肃省话剧院院长,国家一级编剧,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并兼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甘肃省委常委副主委,甘肃省政协委员,中国剧协理事,中国话剧艺术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戏剧文学会理事,甘肃省文联委员、甘肃省剧协副主席,系中共十六大代表,农工党十三、十四大代表、全国第七次文代会代表,、全国第五次剧代会代表。

  与人合作或独著的作品有:话剧剧本《极光》(1993年由甘肃省话剧院在兰州首演,共演出60场。1994年入选第四届中国艺术节,同年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艰难时事》(1994年由甘肃省话剧院、西安话剧院联合制作,并在西安首演,而后在兰州、北京、上海、南京、常州等地连演近百场,同年入选第四届中国艺术节,并获陕西省优秀剧本奖、西安市戏剧调演剧本金奖、甘肃省“敦煌文艺奖”);《马背菩提》(1995年由甘肃省话剧院在兰州首演,共演52场,并入选第五届中国艺术节,1999年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同年又获国家民委、文化部“全国少数民族戏剧题材剧本特别奖”和甘肃省“敦煌文艺奖”);《兰州老街》(2001年由甘肃省话剧院在兰州首演,共演96场。2002年获甘肃省优秀新创剧目奖,同时还获得文化部“文华新剧目奖”);《兰州人家》(2002年由甘肃省话剧院在兰州首演,共演88场。2003年入选第八届中国戏剧节,并获全国“曹禺戏剧奖•优秀剧目奖”和“优秀编剧奖”等多项奖项;而后又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国家计生委、文化部的“第十一届中国人口文化奖话剧金奖”和“最佳编剧奖”。);《老柿子树》(2003年由甘肃省话剧院在兰州首演,而后在新疆、杭州等地巡演54场,并于2004年入选第七届中国艺术节,获得第七届中国艺术节“观众最喜爱剧目奖”和文化部“文华新剧目奖”、“文化剧作奖”等多项奖项)。2007年创作话剧《兰州好家》(已在兰州公演20余场,深受观众好评)。

  由于成绩突出,1995年国家人事部、文化部联合授予张明同志为“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1996年中国话研会授予“话剧编剧振兴奖”;1999年中国文联授予“全国百名优秀青年艺术家”;2001年中国剧协授予“德艺双馨会员”;2003年甘肃省文联授予“甘肃省德艺双馨文艺家”;2003年甘肃省人民政府授予“甘肃省优秀文艺人才—金飞奖”;2005年中共甘肃省委授予“甘肃省文艺人才创新拔尖人才”奖。2007年获文化部“全国优秀话剧工作者”称号,并获得中国话剧“金狮奖”—优秀经营管理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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