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政协办发〔2009〕9号
拟定于2009年5月中旬在兰州举行政协甘肃省十届七次常委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预告通知如下。
一、本次常委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讨论“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新格局”问题。请各位常委参照参考题目,或自选题目就地进行调研,提前准备大会发言材料。各市州政协和省上确定的11个新农村建设试点县可结合当地实际进行调研,积极为我省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建言献策。
二、如您事先准备了发言材料,请于4月15日前将发言材料寄送或传真至省政协办公厅秘书处。
三、请提前安排好工作,届时出席会议。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请务必提前请假。
四、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届时通知,请各位常委提前做好开会准备。
五、省上确定的11个试点县政协主席届时列席会议。
联系电话:0931—8588126、8588117
传 真:0931—8588047
E—mail:gszxmsc@163.com
附:1、参考题目
2、省新农村建设试点市、县名单
政协甘肃省委员会办公厅
2009年2月27日
附1:
参 考 题 目
1、做大做强兰州“都市经济圈”,带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围绕建设以兰州为中心的一小时“都市经济圈”,加强“四方六边”合作,实现发展规划、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市场体系、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统筹联动,做大做强兰州“都市经济圈”,率先推进区域、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2、统筹城乡发展建设规划,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按照城乡一体化、规划须先行的原则,确定统筹城乡建设、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规划原则、重点和政策措施。
3、统筹城乡产业发展,提高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水平。围绕城乡产业一体化,科学规划产业发展,合理配置产业布局,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专业镇,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
4、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围绕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5、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发展小城镇、带动新农村。
6、开拓农村市场,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市场体系。重点完善农村市场功能,促进城市市场向农村辐射延伸,形成城乡统筹的市场体系。
7、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快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8、加强财政支持农业保护体系建设,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财政体系。
9、统筹城乡劳动就业,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创业就业机制。
10、深化土地管理和使用改革,构建城乡一体的土地市场和管理体系。
11、加强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城乡社保一体化。
12、积极推进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改革,提高社区化管理水平。
13、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开发,构建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培养使用机制。
14、搞好试点工作,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附2:
省新农村建设试点市、县名单
省级试点市:兰州、金昌、嘉峪关
省级试点县:陇西、武山、泾川、瓜州、正宁 、会宁、西和、山丹、民勤、永靖、夏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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