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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政协建言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

    近日,甘肃省政协召开十一届三次常委会议,为进一步推进甘肃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进行专题建言献策。委员们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对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的投入,将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由现在的每年1.8亿元增加到3亿元以上,用于支持省以上循环经济园区的循环化改造。”

  2009年底,国务院正式批准了《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明确要求到2015年把甘肃建成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这是国务院目前批准的唯一一个省级循环经济总体规划。

  三年来,甘肃省扎实推进农业、工业、社会循环体系建设,主要阶段性目标基本完成。但由于受思想认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到2015年如期建成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的任务依然繁重。

  如何进一步加快推进甘肃省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意见,甘肃省政协常委会在今年年初确定,把对甘肃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情况的视察作为下半年重点工作。7月至8月,5位主席会议成员带队分4个专题视察组,先后深入到兰州、白银、天水、庆阳等8市和相关园区、企业、基地进行了深入的视察调研。各视察组在充分沟通交流的基础上,梳理总结出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存在认识不足、政策落实不到位、考核体系不完善、指标体系落实差距尚大等4个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经过省政协主席会议认真研究,讨论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甘肃省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的建议案》,提出要进一步强化对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七大循环经济基地建设的牵头市州、协作配合市州以及责任分工,形成对循环经济发展的合力。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支持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措施,认真研究落实相关政策,结合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中期评估工作,对已出台政策的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认真梳理还未落实或落实不好的政策,分解任务到各个部门,力争把各项优惠政策转化为具体的项目和资金扶持。要进一步完善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奖惩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成立检查考核小组,对各市州和有关部门的循环经济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省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要进一步增强循环经济技术支撑能力,要把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开发列入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组织科研力量进行合力公关,力争在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技术、废旧产品和物资的回收及再生利用技术等方面有所突破。要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在经过三年建设全省各地都不同程度积累了一些典型经验后,认真做好典型经验和模式的总结工作,为全省同类地区和企业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也为全国循环经济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记者 王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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