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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人民政协“三化”建设的基础


  目前,有的地方在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三化”工作中由于对科学化重视不够,从而致使人民政协在“三化”建设方面存在“八多八少”现象。

  一是涉及人民政协的若干经常性工作“三化”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多,涉及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重要职能“三化”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少。二是涉及人民政协机关“三化”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多,涉及人民政协履行职能“三化”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少。三是在已经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对他人的要求多,规范自身行为的少。四是关于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单一单个“三化”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多,比较系统系列的“三化”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少。五是在已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弹性的条款多,刚性的条款少。六是在已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原则性的条款多,可操作性的条款少。七是制定的规章制度多,修订完善的规章制度少。八是对人民政协的“三化”建设说的多,做的少。

  在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三化”时,必须把科学化放在首位,要用科学化指导“三化”,以适应新时期政协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开创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认识要深化。把科学化提到了突出重要的位置。因此,必须深化对科学化的认识,认真学习科学化,努力实践科学化,在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三化”时,必须要有科学的指导思想,科学的方式方法,科学地选准主题,科学地制定,科学地实施,科学地完善。“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配合”是做好政协工作的基本条件,其中人民政协自身的积极主动则是推进其履行职能“三化”的重要前提,因此,人民政协要牢牢树立主体观念,克服消极依赖思想,增强责任感,激发创新精神,积极主动地在“三化”建设中当主角、唱主题歌;

  二是主题要明确。人民政协的“三化”建设的主题核心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重要职能,要围绕这三大重要职能建章立制,其目的是克服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随意性。在建设时,要分清主次,要把人民政协履行三大主要职能的“三化”建设作为首要环节来抓,再在此基础上,健全配套措施,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当然,在建设顺序上,可以先易后难,先外围后核心,但建设的根本目的不可变动,建设的主题核心不能改动;

  三是内容要实在。人民政协的“三化”建设,要自始至终坚持和依靠中共党委的领导,所制定的规章制度要有可行性、可操作性,要根据政协章程和全国政协的有关规定,借鉴外地、总结本地多年来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和做法,采纳各地一些有益的探索成果,制定和完善一系列在政协工作各个环节上可供操作的具体的规章制度;

  四是适时要修订。要及时总结“三化”建设的经验,推广成功的作法,使已有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充实、完善。实践、总结,再实践、再总结,使认识不断深化,经验不断丰富,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五是执行要严肃。规章制度不是摆着看的,不是装点门面的,而是要共同遵守的办事规则。制定规章制度重要,落实规章制度更重要。规章制度一旦建立起来,就要督促检查,坚决执行,不能让规章制度印在纸上、贴在墙上、飞在天上。  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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