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动态

政协要闻/

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协要闻

农合组织走到十字路口

农合组织走到十字路口 



  今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正式施行。法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部门将由民政部门改为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这一微小的变更意味着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从此由民间组织转变为独立经济实体。法律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身份,同时带来了对其今后发展方向的猜测,是走向公司制还是保持组织现有状态?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正处于一个走向未来的十字路口。
  合作社,小、弱、散、差现象严重
  谈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甘州区农村经营管理站站长曹学儒认为,目前,全区已有405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会员总数达1.5万人。但由于个体经营存在小、弱、散、差弊病,农产品难以被有效地组织起来集中销售,这不利于提高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
  据记者了解,在全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有60%为农民自发组织,其余为政府督促引导,因此规范性较差,很大一部分农合组织未与村委会、党支部脱钩。多数协会负责人由村干部兼任,主要依靠村组织行政力推动,很难完全按市场化运行。
  此外,组织化程度不高、规模小也是农合组织存在的弊病。这些组织一般以村为单位,数量小,规模不大,组织化程度低,影响了整体经济效益。由于农民个人素质不高,在诚信经营方面有所欠缺,违约现象多有发生。例如蔬菜协会会员虽然已经与协会签订了协议,但是蔬菜价格一旦上涨,农民们都忙着自己销售了,协会也无从追究。
  曹学儒说,目前,政府虽然提倡、引导农民组织农业协会,但财政支持力度非常有限,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合组织的发展。
  此前,省上曾为党寨镇什号村养猪协会注入8万元资金,沙井镇兴隆村玉米制种协会得到了9万元。农业部为沙井镇玉米制种合作社注入了15万元资金,这些组织运行比较规范,效益也比较好。由于市区财政紧张,基本没有对农合组织有过资金支持,这导致农合组织资金来源在基层断档。
  曹学儒认为,各级政府应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予以资金、技术扶持,并由农业部门引导发展。并在法律上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资金来源,以避免出现合作组织资金严重不足的现象,促进他们尽快成为经济实体。
  公司化,谁来支持谁来管?
  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向公司化方向发展的问题,农民们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但经济问题仍严重制约着农合组织的公司化道路。
  甘州区什号村养猪协会会员宋发林告诉记者,他的养殖协会虽然规模很小,一年也需要300万元左右的运作经费。假如成为经济实体后,缺乏资金支持,也很难向公司化发展。
  宋发林说,现在全区种植协会农民个人入股一般在500元左右,养殖协会1000元左右,协会以中介服务为主,运作经费主要来自会费和销售提成,利润按农民股份和销售农产品多少对农民进行分红,这部分经费要运作一个公司是非常困难的。
  宋发林认为,协会要成为公司,本身必须形成一定规模,但一定要有政府的帮助,否则也只是空谈。目前,有些种子公司提出要农民以土地入股,按比例分红,这个做法倒是可以尝试一下,但农民到底有多高的积极性就很难说了。
  曹学儒认为,尽管目前有一定难度,但公司化是农合组织成为经济实体后的必由之路。农民生产经营领域规模不大,按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一些实力较强的协会有可能对小规模协会进行兼并,从而达到资源整合的目的,这说明有些协会已经通过市场迈出了走向公司化的第一步。本报记者孙海峰 

上篇:

下篇:

相关内容

    本网站访问总人数:

    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肃省委员会办公厅 技术支持:宏点网络

    最佳分辨率1920×1080 IE8以上版本浏览

    陇ICP备06000885号

    77-77
    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