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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评点重庆新政: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有助于农民权益保护

全国政协委员评点重庆新政: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有助于农民权益保护




2007-07-03 08:44:54

    本报讯 (记者 路强)7月1日,重庆市工商局出台新政,允许该市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入股,支持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重庆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两位全国政协委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对重庆市的做法给予了肯定,认为这样有助于农民保护自己的权益。
  “两三年前,我在全国政协全会上就曾提出过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银行的建议。”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杨志福委员表示,在我国存在着土地征用权大于土地使用权的现象,一家一户保护自己的土地经营权很难,以集体形式把土地固定下来,为农民土地不被无偿占用奠定了一个好的基础。
  “前不久在河南视察时我们也曾了解到过有关土地流转的情况。”杨志福说,现在一些地方由于农民外出务工,将土地交给别人种,但这种流转是自发的、无组织的。而重庆这种有组织、有引导的做法,更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
  同时他也提到,作为一种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入股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农民退出机制的建立等,需要不断去完善。但这种做法非常值得肯定,"做得很好"。
"这是农民土地权力的进步",北京农学会理事长陶铁男委员认为,国家除了给予农民减免农业税这样的优惠政策外,还应注重农民的权力,以及农民的社会福利、保险、教育等。重庆的做法是一种很好的尝试。
  他说,土地问题要和农民利益进一步结合,农民希望在土地上得到很好的收益,土地流转在这方面可以发挥很好的作用。而土地承包经营存在着土地分散、难以规模化经营、农业科技推广困难等问题,难以实现机械化、规模化、产业化生产,这与现代农业发展是相悖的。
  "前几天我们在广东视察时了解到的情况是,农业龙头企业带动的农户还不到10%。"陶铁男说,通过经营权入股,把使用权变成股权,是解决土地集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好办法,相应的农民也可以得到更多的利益。重庆市的新政提出,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内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进行的。陶铁男对此特别赞赏,他说:"这保障了不能出卖土地、减少土地,是在放宽政策的情况下设了防。"他还提出,政府要很好地组织和引导这些合作组织或企业走向现代农业,特别要防止改变土地性质的情况发生。 
 来源: 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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