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动态

政协要闻/

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协要闻

贫困生可到县教育局申请贷款

贫困生可到县教育局申请贷款 




  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启动
  本报兰州讯(记者马效军)由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在我省实施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月21日正式启动。省内外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及在我省普通高校就读但未申请其他国家助学贷款的甘肃籍贫困生,均可到县教育局申请贷款。
  此项贷款的主要条件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专科、高职、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我省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入学前户籍、其家长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
  贷款程序为:借款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在读生凭学生证及高校出具的未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向设在县教育局的县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县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合格后,与申请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合同;借款学生携带合同到学校报到,学校将盖章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资助管理中心;省资助管理中心将各县汇报的借款合同和回执,统一报送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进行审批;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审批汇总后,将贷款资金划至省资助中心专户,然后经代办银行及借款人个人账户最终划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账户。据悉,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承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负担。

上篇:

下篇:

相关内容

    本网站访问总人数:

    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肃省委员会办公厅 技术支持:宏点网络

    最佳分辨率1920×1080 IE8以上版本浏览

    陇ICP备06000885号

    77-77
    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