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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标准上调85元

 




  提标扩面工作10月底前完成
  从今年7月1日起,甘肃省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平均600元上调为685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由原来每人每月10元提高至15元。8月31日,甘肃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全省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要在10月底前完成,并将低保资金及时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
  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有13个市州、57个县(市、区)制定了农村低保实施意见或办法,全省有78.2万农村特困群众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省财政和市州、县级财政分别落实农村低保资金6976万元和3450万元。
  甘肃省民政厅副厅长沙仲才提出,对于未出台实施意见或办法的市县,要抓紧制定,确保年底前全部出台,同时要建立起为民解困的长效机制,重点做好农村低保与农村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工作的衔接配套,形成以农村低保为主体,教育、医疗等救助为补充的综合救助体系。各地民政部门要实行保障政策、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金额四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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