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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论语:行政决策应杜绝“三拍”

 




  日前,全省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提出,今后市县政府在决策时,不得违法增加公民义务,必须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和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坚决杜绝行政决策中擅权、专断和滥用权力的现象,对因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损害的,要依法严肃追究决策者的责任。
  无疑,这次会议所强调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对增强决策的正确性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近年来,我省在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上已经做出了不少努力。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则》规定,涉及面广、与老百姓关系密切的政府重大决策事项,需要时可召开听证会并形成听证报告,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还赋予群众以提议权监督权,对决策失当的,公民可建议停止执行。这些必要的约束,对于保证正确决策很有裨益。
  虽然如此,在实际工作中,错误决策的现象仍然存在。对于少数领导干部的错误决策,老百姓用“三拍”来形容,即“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大腿后悔”。
  领导干部中“三拍”决策现象的存在,反映一些人长官意志严重,自视高明,听不进不同意见,把善意的提醒当作对自己权威的挑战。一些领导干部到下级单位或基层调研,往往爱随随便便发表指导性和指令性意见,好像自己位置高了对什么事都懂、都在行,结果是随口说出一些不成熟、不切实际的想法。而下边的人明明知道不妥可又不好当场反对,过后也不敢提出商榷意见,结果就使得错误的“即兴决策”得以“贯彻执行”了。当错误决策造成严重后果以后,当事人或其手下借口谁都会犯错误,就算交了学费,不了了之。
  然而,要杜绝行政决策中的“三拍”现象并非易事。长期以来,在老百姓心目中,各级领导干部就是拍板决策的人,很多市县干部的日常工作也都是拿主意、做决策,甚至养成了“说一不二”的习惯。不少干部认为,当官不拍板决策,不能说了算,就显得缺乏权威和魄力。因此,要想约束这些官员的权力,避免决策中擅权、专断和滥用权力的现象,让他们放下架子倾听群众和专家的意见,还得好好下一番功夫。
  杜绝行政决策中擅权、专断和滥用权力的现象,推行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势在必行。当然,民主决策并不意味着领导干部可以偷懒省事、不负责任。因为决策之前的集思广益,只是为了把各种利弊讨论清楚,到最后总得有人权衡大局,拍板决定。而在科学决策方面,就要打破“一言堂”,吸收多方面的意见,包括在某些领域学有专长的专家学者或最了解情况、最有发言权的一线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决策法制化是规范政府行为的要求,对此,首先要解决一些领导干部规则意识淡薄、忽视程序的问题,强调依法办事、按规则办事,尤其要防范滥权和执法违法现象。还要解决不适应依法行政的工作方法问题,建立纠错和追究机制,防止错误决策后果扩大化。
  行政决策事关政府形象,事关百姓利益,一定要慎之又慎。郑根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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