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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公摊”账 乱了业主心

糊涂“公摊”账 乱了业主心
民盟甘肃省委建议取消房屋“公摊面积”,房屋面积交给业主委托测量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日期:2008-1-24 9:04:08  作者:记者 温新旭 见习记者 郭海霞

  众所周知,目前老百姓房产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中包含有“公摊面积”,而该面积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和房地产开发商测得的,许多老百姓对该面积是否真实心中没谱,因购房后出现面积缩水、公摊面积不明确等问题而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根据《物权法》有关精神,民盟甘肃省委向政协甘肃省十届一次会议提交的《关于规范我省房地产开发建设问题的提案》称,应该取消“公摊面积”,房屋面积测量交给业主委托测量。
“公摊面积”:一本难说清的账
  目前,买房签合同时,房地产商一般只告诉购房者公摊面积总共是多少,由哪些部分组成,但各部分面积具体多少,怎么测算出来的,消费者并不清楚,公摊面积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
  张某两年前在兰州市某小区购置了一套花园式商品房。按照买房时签订的购房预售合同,这套两室两厅的房子建筑面积为110平方米,其中包括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23平方米。交房入住后,张某按设计图上标注的各房间面积逐一累加,发现公摊面积达到了26平方米,比合同上写明的多一些。
  与张某一样,感觉自家房屋面积缩水,对“公摊面积”部分不明白的,还有小区内的其他住户。 “感觉多了点,但就是算不出来。”住户反映,他们就此曾向该小区商品房销售部就公摊面积具体如何计算寻求解释时,销售人员表示,只有在房屋正式交付入住之后,经过相关部门的测量才能做出答复。但是,住户已经入住小区一年多了,房屋也经过了实际测量,销售商至今也没有就小区的公摊面积部分做出一个具体的解释,无奈,住户们只好联名上书,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摊面积真是一笔难算的账。”采访中,很多购房者对此都颇感头疼。
律师剖析“公摊面积”症结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房屋销售面积一般都是由室内面积和“公摊面积”组成。公摊面积指的是直接为居住服务的公共空间,比如过道、楼梯等,这部分空间分摊到每套房中,由买房人共摊,所以称之为公摊面积。
     由于整个房地产交易市场处在发育阶段,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开发商一般以建筑面积(房屋内的使用面积、墙体部分面积和公摊面积)来计算房价,引起了很多消费者的不满。据统计,近年来消费者关于商品房计量方面的投诉呈逐年递增趋势,其中相当部分是消费者对公摊面积提出了异议。
  “分摊在多数房产项目上都存有问题,消费者很难弄明白。” 据长年代理房地产官司的兰州一律师事务所王律师介绍,目前通用的房屋买卖格式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公摊面积的测算方法和具体来源,也没有规定公摊面积出现误差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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