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解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将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
根据有关方案,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
交通运输部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为优化交通运输布局,发挥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组建交通运输部。
根据有关方案,将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职责,建设部的指导城市客运职责,整合划入该部。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组建国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交通运输部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公路、水路、民航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等。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迟福林认为,未来铁道部在实现政企分开后,也将并入交通运输部。
国家能源局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我国拟设立国家能源委员会,组建国家能源局。
根据有关方案,将国家发改委的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及机构,与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核电管理职责进行整合,划入该局。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不再保留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
国家能源局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发展新能源,促进能源节约等。为促进能源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的紧密结合,统筹兼顾,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据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根据有关方案,将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国家外国专家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此外,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不再保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要负责统筹拟订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等。
我国过去的社会保障主要针对企业职工,现在随着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的逐步建立,社会保障也会覆盖每个公民,实现“一卡通”不再遥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方案,建设部不再保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负责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统筹城乡规划管理,指导全国住宅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建筑安全和房地产市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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