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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筑巢”后“引凤” 我省推进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工作


  “先‘筑巢’后‘引凤’,政府多服务、企业少跑腿。”5月19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和兰州新区相关负责人就省政府《关于推进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进行政策解读。
  据了解,“标准地”改革是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招,是承接东中部产业转移、加快产业转型发展的实招,是深入实施“四强”行动、做深做细“五量”文章、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硬招。《指导意见》共分为五部分,明确了我省“标准地”改革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因地制宜、探索创新,优化服务、提升效率,节约集约、提高效益,依法依规、全程监管”四项基本原则;提出企业在兰州新区、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省级以上园区及工业主导型县(市、区)按照“一县一区”重点打造的工业园区中投资工业项目,将推行“标准地”模式;明确“标准地”按照让前准备、按标出让、审批服务、按标施建、对标验收及用地评价等五个主要环节,实现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明确“标准地”出让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用地企业在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等环节的监测,做好对标验收及用地评价等工作,督促帮助企业按标施建、履约践诺;明确保障措施,出台实施细则,建立“标准地”改革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做好要素服务保障,上下联动推进改革,推动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促进企业投资项目快速落地,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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